宁波调查取证:民法典中离婚之前应该怎么取证才能离婚(离婚怎样取证有效)
原创一、民法典中离婚之前应该怎么取证才能离婚
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二、离婚取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根据诉讼法的证据原则,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的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它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3.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法院调查离婚证据是否保密
诉宁网提醒您,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有些当事人考虑到自己无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会提出请求法院配合处理。离婚案件中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资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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